摘要
职位数量: 2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5-09 09:39
工作地点: 眉山
公告详情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长期招聘急诊医学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提交网上报名当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服从医院安排。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急诊医学科医师
(1)专业要求:急诊医学专业。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和医师资格证(类别:临床)。
2.重症医学科医师
(1)专业要求:重症医学专业、内科学专业。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和医师资格证(类别:临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渠道如下:
考生请复制点击下方链接https://www.wjx.cn/vm/wFOiVLP.aspx# 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渠道长期开通,医院将根据实时发展需求结合考生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对报名考生开展考核。医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箱给予报名人员回复。
(二)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1.资格复审。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附件1《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上1寸免冠证件照)、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安排通过电话、邮箱告知。
2.心理测试。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当日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二)业务能力考察与面试
1.业务能力考察。考生在接到业务能力考察通知后两周内需到院完成业务能力考察,须提前联系人事科确定业务能力考察时间并于确定的业务能力考察第一日上午8:30--9:00时间段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509室报到。医院将安排考生到对应科室进行为期两天的业务能力考察。业务能力考察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面试考核。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过电话、邮箱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3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1.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本次招聘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待遇
1.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在职期间符合入编条件的研究生及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提供事业编制招考,考核合格后予办理入编。
2.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协议签订。签订《眉山市人民医院就业协议》。
七、招聘全过程由院纪委负责监督。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的,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纪检监察室电话:028-38235373。
八、本公告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236717 钟老师
附件: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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