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招聘岗位:专任教师1,专任教师2,专任教师3,专任教师4,专任教师5,专任教师6,专任教师7
工作地点:南京
职位数量:22
招聘人数:34
报名截止日期: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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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省司法厅主管的政法类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二)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
(三)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
1.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由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职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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